办事指南
适用于涉及学校场地、资产设备、经费投入的项目)
一、办理对象
各二级单位
二、受理部门
创新创业学院
三、受理形式
线下
四、受理时间
常年受理,即报即办
五、办理流程
1.二级单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校企可作意向。
2.双创学院组织职能部门进行初步论证:
教务处对项目的必要性、taptap点点最新和专业建设的预期收益进行评判,并对相应taptap点点最新成本(课时费、对方投入资源使用费等)进行估算;
科技处对项目的科技成果产出预期进行评判;
资产处对所涉学校资产的市场收益进行估算。
3.如项目初步论证可行,双创学院组织对所涉学校资产收益的市场评估,并按照项目合作合同(含考核办法)范本指导二级单位填写校企合作项目申报材料。
4.提交学校党政议事会研究。
5.如或通过,双创学院牵头组织有申报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谈判小组与意向合作单位进行洽谈。在此基础上,申报单位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6.根据议事规则,提交学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研究决策。
7.以公开比选方式确定合作单位。
8.签订《校企合作合同》。
9.申报单位作为项目管理主体,具体负责项目实施。
10.申报单位在每个合作年度(不含合作期满年度)到期后1个月内提交《项目年度验收表》,双创学院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作为继续履约、整改或终止履约的依据。
11.申报单位在合作期满前2个月提交《项目结项验收表》,双创学院组织结项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由申报单位组织整改或进行违约处理。
12.双创学院根据结项验收结果,提出终止、续签或启动新一轮合作的建议,提交学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研究决策。
六、办理地点
支点创业中心101室
七、联系电话
双创学院电话
八、相关制度
《taptap点点app亚洲校企合作管理办法》(通科校〔2018〕85号)
九、附件
校企合作项目管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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