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一、办理对象
在职在岗人员
二、受理部门
人事处
三、受理形式
线上(学校官网“人事管理”系统)
(一)请假
1.登录学校官网,进入“人事管理”界面—“教职工请假”模块—“教职工请假用户组”。
2.填写“请假类型” “开始日期” “开始阶段” “结束日期” “结束阶段” “请假事由”,上传请假证明材料,点击“提交”(特别提醒:若请病假,10天以内需上传二甲以上医院病休证明;10天以上需上传三甲以上医院病休证明)。
3.根据请假类别、天数由相应审批权限领导审批。
4.经审批同意后,申请人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线上请假,需及时向相应审批权领导口头请假,事后再完善相关手续)。申请人可在“请假历史”中查看审批结果。
(二)销假
1.申请人请假期满到岗上班后,在上述系统中提交“我要销假”申请。
2.二级单位领导审核后销假完成。
五、联系电话
0513-81060626
《taptap点点app亚洲教职工请假管理办法》(通科校〔2018〕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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