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一、办理对象
经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
二、受理部门
用工部门
三、办理流程
1.学生申请。根据招聘信息,填写《校内勤工助学报名表》(见附件),报送至指定地点或邮箱;
2.正式录用。用工部门通知被录用学生上岗,根据考勤发放薪酬。
四、相关制度
《taptap点点app亚洲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通科校〔2018〕3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用工的通知》。
五、附件
勤工助学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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