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了更好地在全院教职工中开展体育活动,推动教职工自觉地加强锻炼,增强体质,充分展示我院教职工团结和谐的精神风貌,积极倡导广大教职员工践行“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快乐生活一辈子”的健康理念,以强健的体魄更好地投入到学院建设的宏伟事业中去。经院工会委员会讨论,定于2015年4月17-18日(星期五、六)举办第五届教职工运动会,本届运动会与学生运动会同时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队构成:以分会为单位组队,全院共11个代表队(基础部全体教师做裁判)。各分会应参加运动会人员名单见附件一。
二、运动员分组:
组别 |
男子组 |
女子组 |
甲组 |
35周岁以下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35周岁以下
(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乙组 |
35到44周岁
(1970年1月1日至1979年
12月31日出生) |
35到44周岁
(1970年1月1日至1979年
12月31日出生) |
丙组 |
45周岁以上
(196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
45周岁以上
(196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
三、项目
(一)个人项目
1、女子组
(1) 甲组(35周岁以下):
100m、400m、800m、跳远、铅球(3kg)、1分钟跳绳
(2) 乙组(35到44周岁):
100m、800m、铅球(3kg)、足球射门、1分钟跳绳
(3)丙组(45周岁以上):
800 m、铅球(3kg)、足球射门、保龄球、1分钟跳绳
2、男子组:
(1)甲组(35周岁以下):
100m、400m、1500m、跳远、铅球(4kg)、1分钟跳绳
(2)乙组(35到44周岁):
100m、800m、铅球(4kg)、保龄球、1分钟跳绳
(3)丙组(45周岁以上):
800米、铅球(4kg)、足球射门、保龄球、1分钟跳绳
(二)集体项目:
1、4×100m混合接力(运动员4人,2男2女,年龄不限)
2、趣味接力(下列两个项目人员不得重复)
(1) 托球接力(运动员4人,2男2女,至少有2名35周岁以上的同志参加)
(2) 抢种抢收(运动员4人,2男2女,至少有2名35周岁以上的同志参加)
具体规则见附件二的说明
四、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4月3下午5�00前。
2、每人最多可报两项(每人可兼报两项接力赛),个人项目每队报名人数不限,接力赛每项每队只能组一个队。
3、报名截止后不能更改参加的人员和项目。
4、报名表由各队领队(一般由分管工会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或机关党支部书记兼领队)签字认可。报名表见附件三。
说明:参加竞技性项目的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请各位量力而行。
五、奖励
1、团体奖
根据该队人均得分确定获奖等级。
人均得分=[(1)+(2)+(3)―扣分]/应参加运动会人数
(计算人均得分时扣除必须在岗的人数,必须在岗人员一般指水电工值班、院党政办公室值班人员;扣除在读脱产研究生人数、因公出差人数、产假和已怀孕的教师。不扣除临时病事假人数。运动会开幕前一天请各分会主席列出必须在岗人员和其他需要扣除的人员名单,各队领队签字后送到院工会办公室,如不上交名单视为无必须扣除的人员)。
本届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若干。各代表队按实际参加运动会的运动员、裁判员和参加开幕式的非运动员会员人数计发奖励。
各代表队分数由下列几个方面构成:
(1)参赛运动员比赛成绩积分:每个项目取前八名(如果参赛队员少于等于8人,最后一名运动员也有名次),其中第一名积10分,第二名积8分,第三名积7分,第四名积6分,第五名积5分,第六名积4分,第七名积3分,第八名积2分,接力赛分数加倍。没有拿名次但有比赛成绩的每人次积1分。参加1500m、800m的运动员,每人在原积分的基础上增加2分(没有拿到名次的但有比赛成绩的每人次积3分)。
(2)参加教职工运动会的裁判员积分(为了保证比赛顺利进行,裁判员不得参加比赛):裁判员每人积10分。严禁用学生裁判员替代教师裁判员,凡发现用学生来代替教师裁判员的现象,扣除该分会总分50分,同时该分会团体奖降一个等级。裁判员必须准时到岗,认真做好裁判工作,因不准时到岗或不认真履行职责,每位裁判员扣10分。
(3)参加入场式人数积分:每个分会组一个方阵,参加开幕式的运动员、裁判员、会员每人积2分。
(4)迟上交报名表,扣总分20分。参赛运动员遵守运动员守则,比赛中没有不服从裁判的现象发生。
2、单项奖
本次运动会单项奖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纪念奖若干。
未尽事宜由大会组委会研究确定。
院工会、基础部
2015年3月24日 |